10日從2025年第一期《深圳市人民政府公報》獲悉,為了更好地推動電子商務產業加快發展,提高深圳市在國內電子商務領域的競爭力,深圳對原有政策進行修訂后新發布了《深圳市關于推動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稱新修訂的《若干措施》)。對年營業收入達到一定規模的電子商務平臺主體,按年營業收入增長額的0.5%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300萬元。 深圳市作為全國首個國家電子商務示范城市以及第二批跨境電商綜試區,電子商務產業發展一直走在全國前列,在規模質量提升、市場主體擴大、電商示范創建、發展環境優化等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電子商務模式與業態持續迭代創新,直播電商、短視頻電商、社區團購等新業態加速演進,即時零售、小程序電商等新消費場景不斷涌現,2024年1-11月深圳市限額以上網絡零售額超2000億元,同比增長13.5%,限額以上網絡零售額占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的比重超兩成,電子商務已經成為我市居民消費的重要渠道之一。
與此同時,電子商務交易規模持續擴大、市場結構日趨優化、產業鏈供應鏈與電商深度融合、電商助農邁入新階段,電子商務新模式和新業態不斷涌現并快速發展,電子商務面臨著新的機遇和挑戰。新修訂的《若干措施》圍繞壯大電商市場主體、擴大創新示范作用、加大轉型賦能力度、完善要素資源配置、厚培營商環境土壤等5個方面提出20條具體措施,旨在進一步深化電子商務在各領域融合創新應用。
在壯大電商市場主體方面,主要措施包括強化目標企業招引力度、推動電商平臺發展壯大、促進網絡零售提質升級、增強專業服務主體能力。其中“推動電商平臺發展壯大”“促進網絡零售提質升級”等2條措施涉及對符合條件主體的資金支持。具體如下:對年營業收入達到一定規模(商貿類平臺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20億元且同比增速達到5%;服務類平臺企業年營業收入達到1億元且同比增速達到10%)的電子商務平臺主體,按年營業收入增長額的0.5%給予獎勵,每家企業最高獎勵300萬元。對首次以“零售業(統計代碼F52)”統計口徑納入限額以上網絡零售額統計且達到5000萬元及以上,并于次年實現網絡零售額增長的企業,一次性最高獎勵50萬元;對上年度限額以上網絡零售額增長達到20億元以上(不含)的企業,按照網絡零售增長額的0.5%進行獎勵,最高獎勵2500萬元。已獲得促進消費提升扶持計劃等相關獎補項目的不再重復發放。 新修訂的《若干措施》自2024年12月18日起實施,有效期3年。《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推動電子商務加快發展的若干措施》(深府辦規〔2020〕9號)同時廢止。